犯罪与入境卡/旅行系统

大家好 之前有听说过网上争辩关于有犯罪是否能够到别的国家旅游的问题
外国海关入境数据会问过去是否有刑事纪录、被逮捕或起诉等相关问题。

针对此问题以下分为两派:
一派认为各国之前的犯罪数据库并无相通,只有重大犯罪或跨国犯罪情况彼此才会互相交换信息,所以勾无犯罪纪录并不会影响。
另一派则认为必须诚实以告,不然会触犯伪造文书、非法入境等罪。

如果是曾有刑事案件而易科罚金,五年后良民证恢复清白的情况下,情形会是如何呢?
请各位大大分享您宝贵的意见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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