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问各位前辈
如果遇到驴友原本答应同行,等住宿全部订好后却又反悔取消行程
而当初订的几乎都是特惠房型不可退款的那种
行程出发前有提醒他要想考虑清楚,因为最终还是必须分摊她的那份房钱
她有点恼羞成怒的回说:我有自觉会付这份款项,不需要他人提醒
回程结算金额后,通知她分摊总额及入帐日期,她一直避不见面,对通知讯息也视而不见
后来驴友打电话到她目前任教的学校辗转找到她接听电话,并请她付款,她却只意思性的付了总额的零头,目前还欠款两万…
想请问各位前辈,有什么办法可以追讨这笔钱回来
感觉这种口说无凭的驴友,用合法的做法很难讨的到那2万。
要看证据… 如果联系数据都还留着,那就有机会
有证据.到简易法庭民事庭或法务部法扶会去求答案。
引用:
先寄存证信函过去给他~~
先寄存证信函过去给他~~
在搜集所有通信纪录,按铃申告
以后先收钱再去订房
引用:
引用:
存证信函是唬人用.浪费钱。
台湾有简易法庭.就是给单纯纠纷用。
告人是要请律师写诉状.他的状况还不用上一般法庭.简易法庭就可以应付。
存证信函还是必要的
就是要唬人也同样是自保的方式
存证信函是唬人用.浪费钱。
台湾有简易法庭.就是给单纯纠纷用。
告人是要请律师写诉状.他的状况还不用上一般法庭.简易法庭就可以应付。
存证信函还是必要的
就是要唬人也同样是自保的方式
http://www.rclaw.com.tw/images/lawwritesever/LawWriter/
他收到存证信函后还不环款 再走简易法庭
1.
请求给付之金额在台币十万以下
适用民事小额诉讼进程。
2.举证之所在,败诉之所在。
(胜败靠举证)
无解 绝交吧
这种人赖着不给你也没办法
写信去给他任教学校的校长, 请校长"管束"旗下老师要有"为人师表"该有的品行
真的要慎选驴友….